想脱单、找对象蔬菜种植,就来临清相亲
“临清相亲”
临清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3期)
临清市鑫晟蔬菜种植经营厂经营的食品大葱
(三)调查处置情况蔬菜种植。临清市鑫晟蔬菜种植经营厂采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依法保存进货票据、供货商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凭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临清市监不罚﹝2025﹞16号)
按照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临清市鑫晟蔬菜种植经营厂进行了原因排查,并限期进行了整改蔬菜种植。